---- 考試時間表
備註:
***1.考試期間,學生仍須於早會前五分鐘(7:45a.m.)抵校。
***2.學生於考試期間遲到處理 :
a.遲到超過各科評估時間20分鐘者不得參與評估。
b.遲到不超過各科評估時間20分鐘者仍可參與評估,但不予加時。
c.中、英文聆聽評估如已開始進行,遲到者不得參與評估。
****3.如因惡劣天氣,教育局宣佈停課,則考試日程順延
進行。